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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质疑“国八条”无法实施

编辑:成都金马澜科技有限公司  时间:2018/06/26
7月15日,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颁布,被认为是对光伏产业的一剂强心剂,业界普遍认为将缓解中国光伏产业过度依赖国外市场的压力,同时将加速中国光伏本土市场的应用,给出了“2013-2015年,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吉瓦”,和“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吉瓦以上”的目标。

值得注意的是,针对目前中国光伏产业产能过剩的问题,《意见》也给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。其中提到“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20%、多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8%、薄膜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2%,多晶硅生产综合电耗不高于100千瓦时/千克。”

此政策一经推出,就引起业内极大反响。两种不同的声音在业内发出:有的企业认为这个门槛定得太高,会误杀大批企业;也有的企业认为设定高门槛非常有必要,将促进产业链提升。

而在这种争论背后,监测标准如何确认甚至都没有得到解决。

根据《意见》规定,对新增产能设立的门槛主要针对电池片的转换效率,那么这个门槛由谁来界定,成为了最关键的问题。

对此,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王斯成告诉记者,目前国内光伏行业的认证监测机构很多,其中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和北京鉴衡认证中心CGC是国家认可的机构,另外还有6-7家第三方认证监测机构目前都能提供对电池片效率的测试业务,故测试标准不会成为一个问题。

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位鉴衡认证中心的工作人员,他告诉记者,目前仅从技术层面来说,鉴衡中心有能力达到对电池片效率的测试,之前,企业承接过相应的工作。不过到目前为止,鉴衡中心并没有就将来如何实现《意见》中的规定有过交流。

然而,就记者了解,业内几乎所有企业,都不认可目前市场上任何一家监测中心做出的检测结果。如晶澳太阳能CTO刘勇就对记者表示,目前行业内虽然有诸多认证机构,但是目前为止,还没有哪一家能够获得行业内所有企业的认可。

全球最大的光伏产品检测机构TUV德国莱茵的一位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解释,他认为《意见》仅仅给出一个电池片转换效率门槛是不够全面的。

“电池片的转换效率,分为全尺寸效率和有效面积效率两种,两者之间存在差异,如果企业有意在这方面打擦边球,是完全有机会的。”上述TUV员工告诉记者。另外,上述TUV工作人员认为,如果《意见》将门槛从电池片转换效率改为组件转换效率,会更加可行、有效。

而刘勇还表示,如今产能过剩确实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,他认为这个问题应该从源头上来控制。“从源头上,也就是项目的招标环节来设定门槛,这样一来,达不到门槛的产品自然而然就会被淘汰。”

而阿特斯技术副总裁则认为,在市场上,每千瓦时的成本才是关键,其他的门槛都是浮云。

对于《意见》给出的准入门槛,王斯成表示,除了薄膜的准入门槛12%偏高以外,晶硅的门槛设定都是合理的。但是,这一标准却在业内掀起巨大争议,一大部分企业认为这一门槛太高,几乎难以实现。

根据一位业内分析师提供给记者的数据显示,目前市场上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大多在16%至18%之间。而在多晶方面,只有个别企业的准单晶电池可以达到18%以上的转换效率,但可以达到这一标准的产品稳定性差、成本也高,不具备市场竞争力。故企业质疑设定这一门槛的意义何在?

上述TUV的内部人士也对记者表示,《意见》中如此高门槛的设定,可能会误杀一部分企业。“有些企业,虽然电池片效率不高,但是通过工艺可以把组件的效率做得比较高。而有些企业在电池片效率很高的情况下,做成组件后效率却不高。如果仅仅根据电池片转换效率这一标准抑制产能,会把一批企业误杀。”上述TUV内部人员解释。